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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单制度
增强“关键少数”法治素养

  □ 李辽宁 雷凤仪

  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明确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的总体要求,划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内容的学习重点,提出分级分类制定清单、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的工作举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旨在以清单制度增强“关键少数”法治素养。

  我国宪法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旗帜鲜明地指出,党员具有“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义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聚焦领导干部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敦促“关键少数”增强法治素养,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促进其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进而在全社会加快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现实实际为依据,分级分类制定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需要与现实实际紧密结合,推动实现清单制度的落地生效。为此,要坚持辩证思维。一方面,总揽全局,重视整体,制定具有基础性、普遍性的领导干部党规国法学习清单。各地方、各部门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所有领导干部的学习内容,不能松懈掉队。另一方面,聚焦局部,关注重点,制定分级分类的领导干部党规国法学习清单。根据不同级别领导干部分管的不同领域和任务,在制定普遍性学习清单的前提下,区分层级和岗位,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将工作需要作为制定学习清单的关键要素,形成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的学习清单。

  以提升素养为追求,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需要把握提升素养这一根本要求。不管是普遍性的学习清单,还是分级分类的学习清单,都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知行相连,知是行之始。干部教育体系要引导领导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帮助领导干部在教育中深化学习,加强领悟。及时将学习清单转化为教学大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转化为领导干部的“营养剂”,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成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日常教学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及在职培训的重要课程,作为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和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的关键内容。

  以实干笃行为标尺,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需要以实干笃行为标尺,提升工作效果。知行合一,行是知之成。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需将知识学习、素质提升与工作实效结合起来,以实干笃行为标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要注重加强监督检查,设定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度与广度纳入任职考核和法治创建考核,合理评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对此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杜绝形式主义的同时,精准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作者分别系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推动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项目编号:20ZDA054)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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