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在办理赵丽丹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东建证字 0519号]补档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东升街西十四巷,土地面积为 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赵成国,南至二米小巷,西至空地,北至二米小巷,坐标为:J1(X2113160.186、Y463769.899),J2(X2113158.322、
Y463775.602), J3(X2113139.312、Y463769.387),J4(X211314
1.176、Y463763.684)。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