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办理赵光(赵光已逝,由赵成国继承土地使用权)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东建证字 0516 号]补档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东升街西十四巷,土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二米小巷,南至二米小巷,西至赵丽丹,北至二米小巷,坐标为:J1(X2113158.322、Y463775.602),J2(X2113156.457、Y463781.305),J3(X2113137.4
47、Y463775.090),J4(X2113139.312、Y463769.387)。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