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萌
10月24日,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将网信等有关部门管网治网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等,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当代未成年人,可以说是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他们在网上听歌、看视频、写作业、查资料、玩游戏,网络世界早已和他们的学习娱乐融为一体。前不久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 ,其中10岁以下网民和10—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3.8%和13.9%,青少年网民数量近2亿人。庞大的青少年网民,也触发了众多现实问题,比如,青少年观看网络直播,被引导进行天价打赏;痴迷网游,耽误学习;遭遇网络暴力,引发情绪问题等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一边是未成年人辨别和自控能力不足,一边是网络空间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日渐多样化复杂化的网络世界,提醒我们,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早已不再局限于“防沉迷”这么简单,还需多方形成更多元更有力的触手,为青少年的网络世界合力保驾护航。
呵护未成年人的网络世界,并非将青少年隔离在网外。在全社会高度信息化的今天,用网,是青少年学习娱乐的基本需求,也是新时代必备的能力和素养。既然“堵”不住,就要想办法“疏”。本次《条例》不仅从体制机制上明确了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职责,也对网络平台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要求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同时对网络环境建设提出更严准则,比如要求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处置机制,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投票打榜等活动。一系列举措有力度更有温度,精准切中了时下未成年人在网端遇到的各种问题,以“管好”开启了未成年人“用好”网络的新世界。
目前距离《条例》正式施行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这为各网络平台升级更优质更安全的未成年人网络模式预留了时间,也是各地加强宣传的好时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家庭、学校齐心协力,共同当好未成年人安全用网“守门员”,提升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同时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要进一步规范网络智能终端产品,跟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全新步伐,让孩子们不仅有网上,还要上好网。
互联网飞速发展,带着无限的精彩,也裹挟了无法预知的风险,只有共同守好网络安全这道“门”,才能让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安全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