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3年第四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9%,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76.4%,良级天数比例为22.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1%,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19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介于91.3%~100%。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O3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93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5.9%,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19个市县中,文昌市水质轻度污染,东方和临高2个市县水质良好,其余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为优,水质优良比例为95.8%,Ⅳ类比例为4.2%,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其中,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流域和南部、南海各岛诸河水质为优,东北部和西北部诸河水质良好。142个监测断面中,文昌市珠溪河河口和文教河坡柳水闸2个断面水质中度污染,儋州市春江河口、临高县加来河龙昆村、东方市罗带河罗带铁路桥、万宁市东山河后山村等4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优良。超Ⅲ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化学需氧量,断面超标率分别为2.8%、2.8%、2.1%。
省控湖库水质为优,优良湖库比例为95.1%,Ⅳ比例为4.9%,无Ⅴ类和劣Ⅴ类湖库;轻度富营养的湖库4个。41个主要湖库中,高坡岭水库和湖山水库水质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美容水库和深田水库水质良好、轻度富营养,其余湖库水质优良、呈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超Ⅲ类水质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点位超标率分别为3.9%、3.9%、2.0%。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32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质全部符合或优于地表水或地下水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全省实际监测评价的85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01个1断面(点位)中,93个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达标率为92.1%,同比2持平。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99.36%,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0.39%,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劣于二类的水质出现在万宁小海、文昌清澜湾近岸海域,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化学需氧量。
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7个重点产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江东新区1个点位无机氮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点位各监测指标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
8个海水养殖区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优良,满足养殖区环境质量要求。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水平
全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为7541个/立方厘米、尖峰岭为6319个/立方厘米、五指山为5357个/立方厘米、七仙岭为3431个/立方厘米、铜鼓岭为3656个/立方厘米、吊罗山为5562个/立方厘米、呀诺达为7972个/立方厘米、亚龙湾为5667个/立方厘米,均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
1 海口市板桥溪、龙昆沟和陵水县椰林镇安马大排沟3个断面受治理工程影响,本季度监测结果不纳入评价。
2 本季度实际监测评价的101个断面与去年同期均可比。
3 审图号:琼S(2023)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