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彬)海南日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24年本)》)。该目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同步废止。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目录(2024年本)》答记者问时表示,为统筹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目录(2024年本)》继续沿用“全国性现有目录+地区性新增目录”的体例结构。“全国性现有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均按最新版本执行。“地区性新增目录”根据近年来目录实施情况和海南实际需要,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共包含14个大类行业、176个条目,与上一版本相比条目增加33条,新增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文化旅游、新能源、医药健康、航空航天、生态环保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