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日讯 (记者张期望)3月1日,海口市消安委办、海口市安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占堵生命通道”“烟囱效应场”“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聚集充电”“防控空城计”等六类情形。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在持续巩固和加强自建房和群租楼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将加强全市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聚焦地下停车场、架空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排查整治,严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通知》要求各区(含开发区)要履行属地责任,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镇街、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消防等力量,按照《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七查七看”工作法》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六类”重点整治情形,建立“两单一账一册”,即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隐患整改加减账、单位花名册,逐一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隐患能够整改闭环。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将当场向物业服务企业(个人)反馈,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个人)按照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整改到位。对单位(个人)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以及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要求,用好用足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