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宇 通讯员林道志)审查报告没有审查人员的签字,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不规范,缺少集体讨论记录……近日,五指山市通什镇纪委与南圣镇纪委对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审中互辩,两镇纪委工作人员就案件审查发现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意见移回立案地纪委处理。
这是五指山市纪委监委探索基层案件交叉审理新模式,增强基层纪检机构案件办理能力、夯实“乡案乡审”质量基础的生动缩影。
五指山市纪委监委聚焦“乡案乡审”审前、审中、审后“三审”环节,通过审前自查、审中互辩、审后评查通报的方式,进一步明确流程,统筹开展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交叉审理。
五指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实时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并每季度定期开展案件查办质量评查,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执法程序、定性量纪处理的监督,规范乡镇纪委对自办案件的裁量标准,防止畸轻畸重。
自2024年1月以来,五指山市共开展争议案件面对面互辩8件次,解决争议问题15个,使各乡镇纪委办理自办案件平均用时大幅缩短,案件审理效能显著提升。
“‘乡案乡审’是大抓基层推动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抓手,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多向发力,以基层案件为引领,不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