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袁宇
通讯员 刘学 黄淑芬
“经审理,我们认为本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这是问题反馈清单,请及时进行补证。”近日,定安县富文镇纪委将交叉审理结果反馈至了该县新竹镇纪委。
深化运用“交叉审理”模式,是定安县纪委监委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难题的一项举措。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探索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推动“乡案县审”向“交叉审理”模式转变,着力解决镇纪委“查审分开难”“案件审理消化慢”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定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镇监察室立案调查及移送审理的报批程序》,明确审理工作业务流程,统一规范文书模板,围绕审理工作共性问题,以“问答式”制发工作提示6次。同时定期开展案件审理评比活动,对53件交叉审理案件进行评比,评选优秀案件2件、优秀纪法文书6份,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推进规范化审理工作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分片指导机制,结合交叉协作区划分,安排审理人员分片指导,及时答疑解惑,今年以来,共查摆出镇纪委办结案件和交叉审理中存在的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等三类19个问题。
针对“交叉审理”发现的镇纪委干部办理案件不够规范、定性不够准确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年度跟班学习工作方案,组建审理人才库,通过举办审理讲堂、政治轮训、交流研讨班等,以“政策宣讲+案例演示+答疑解惑”的模式,持续为镇级纪委干部“充电赋能”,全方位提高纪委干部审理业务能力水平。
“以前镇里的纪委干部在纪法衔接运用上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本领恐慌,‘交叉审理’模式执行以来,纪委干部在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上都有很大进步。”定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苏丽介绍,镇级纪委干部在审理其他乡镇案件时,有利于互相学习好经验好做法,让案件审理工作转向“优质审”。
定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以“交叉审理”为抓手,强化乡镇案件质量评查,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县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本报海口4月1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