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27日讯(记者黎鹏)5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联合海口市人大机关、海口市龙华区人大机关等单位,在海口市人民公园附近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发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信访问题的受理程序》等宣传资料,并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相关内容。
“您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围绕群众关心的信访渠道、处理流程、答复时限,不服处理意见如何申请复查复核,如何依法有序信访等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对《条例》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做法,从而实现依法反映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我对‘什么是信访’‘如何信访’‘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问题都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认识,有效提升了自身的法律意识。”海口市民宾慧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