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大6月24日电(记者吴心怡)6月24日,海南日报记者从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儋州进一步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更好满足常住人口、各类人才、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住房需求。
根据《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户海南省户籍的,自落户之日起,在儋州市购房享本地居民同等待遇。非海南省户籍人员,但在海南省实际居住满183天的常住人口,在儋州市购房享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对于企事业单位员工及人才购房需求,《通知》明确,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儋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应聘、兼职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在儋州市注册登记满3个月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且正常报税的经营者、持有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制发的人才证书和“东坡人才卡”的人才等,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对符合儋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投资、纳税贡献、实际住房需求等情况,梯次匹配一定比例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指标。
此外,在海南省专科及以上高校就读的学生凭所在学校的集体户口或学生证,可在儋州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允许因到省外高校读书学习、工作落户在外省的原海南户籍人员在儋州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通知》还优化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方式,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并优化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