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2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琬茜 通讯员金浩田)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海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方案》指出,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方案》提出,各地各校要树立科学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坚决纠正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严禁布置超过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每天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坚决查处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行为。
同时,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杜绝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等行为,不得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定期组织教材教辅读物排查,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学校或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或组织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课外图书、电子产品及文具等。
聚焦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问题,《方案》要求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从严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此外,《方案》还强调各地各校要强化师德学习教育,坚持师德失范问题“零容忍”,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