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通讯员尹建军 潘田甜)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配套出台《海南省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指南(试行)》和《海南省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确定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分层的详细规划体系,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
据悉,《通知》建立健全详细规划体系,确定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分层的详细规划体系。在分区方面,分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特定区域详细规划等类型;分类方面,分为城镇单元、乡村单元、特殊单元和海域单元,其中城镇单元还进一步细分为重点单元、一般单元和城乡融合单元;分层方面,分为单元详细规划和地块详细规划两层级,并明确了各自的功能和内容。
《通知》提到,海南要全面开展详规单元划分和已编控规评估工作,确定重点优化单元、适时优化单元和继续适用单元,区分紧迫程度,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有序推进详细规划优化。村庄规划按照“按需编制、应编尽编”的原则编制。《通知》还明确了详细规划实施的过渡期安排。在尚未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前,可按现有规定编制和审批规划;明确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情形,解决用地报批以及执法过程中符合规划认定不清的问题;强调城市设计和城乡风貌管控的重要性,要求重点地区详细规划应将城市设计内容纳入其中;鼓励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