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24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袁宇)7月24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布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信息。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级主任科员林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屯昌县监察委员会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级主任科员林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冒用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名义,骗取诉讼费退费。
林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屯昌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永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三亚市委批准,三亚市纪委监委对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永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进度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三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由三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原负责人孙建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儋州市委批准,儋州市纪委监委对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原负责人孙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建华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儋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儋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建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东方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英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东方市纪委监委对东方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英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英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文英飞开除党籍处分;由东方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林场森林发展有限公司原会计唐昌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林场森林发展有限公司原会计唐昌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昌隆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唐昌隆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其劳动关系,处分事项移送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按有关程序处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军普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陵水县本号镇军普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便利,在承包村集体土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文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临高县南宝镇武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振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临高县纪委监委对临高县南宝镇武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振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符振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土地整治项目推进、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出租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高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符振师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