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宋灵云)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蔚兰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五指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蔚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蔚兰利用担任三亚市妇联主席、三亚市吉阳镇委员会书记、吉阳区筹备组组长、三亚市吉阳区委书记、白沙黎族自治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