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4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陈彬)9月4日晚,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省9月4日20时20分已将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全省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各项防风防汛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渔船进港避风方面,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市县做好渔船渔民回港避风,截至9月4日22时,全省涉渔船舶共34707艘(在册渔船16026艘,纳管涉渔船舶18681艘),在特定水域机动避风168艘(全部为在册渔船),9艘在浙江海域机动避风。已进港避风34523艘(在册15844艘,纳管18679艘);转移人员上岸共计78245人。建筑工地和危房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出专家组检查80个重点工地,督促市县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工地,全省排查2444栋危房,及时转移危房区域人员。
水利工程方面,省水务厅派出专家组到全省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指导市县水务人员排查水库安全隐患,对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等水利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并邀请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专家到现场指导,精准研判水库险情,加强水利工程科学调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方面,我省资规部门对全省32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省资规厅在每个市县派驻两名专家,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我省将进一步落实防风防汛责任,紧盯汛期重点部位加强防范。一是确保通信网络、电网等基础网络设施通畅;二是确保渔船进港渔民上岸,低洼易涝人员及时转移,应转尽转;三是强风雨影响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管控,漫水桥、漫水路等区域要视时禁止通行;四是新修建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要加强巡逻,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