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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文昌等5个市县缴存人
可提取公积金重建修缮房屋
提取标准额度按受损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800元核定

  本报海口9月10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9月10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海口、文昌、澄迈、临高及定安等5个受台风影响严重的市县,出台住房公积金专项支持措施。

  《通知》提出,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受损房屋的重建、修缮支出。缴存人自有住房属于上述五个受灾严重市县,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房屋受损,已列入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农场认定的受损房屋名单范围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重建、修缮房屋,提取标准额度按受损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800元核定,最高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合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支持受台风影响停工停产或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这5个市县因台风影响停工停产或经营困难的企业,经征求职工意见无异议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缓缴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

  此外,支持还款困难借款人延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5个市县因台风影响造成借款人收入下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在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延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自申请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未还贷款本息不计逾期、不计罚息、不计入个人征信不良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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