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营根11月13日电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杨晓菲)11月13日,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反馈督察情况,并公布一宗关于“琼中县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 污水直排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
督察组通过文字及图片的方式,对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等内容进行公开。
今年8月,督察组进驻琼中县开展例行督察。经督察组与琼中县共同核查发现,琼中县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城区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
公开的典型案例情况指出,今年3月至7月,琼中县21个省控地表水、城镇内河湖监测断面中有7个出现超标问题。其中存在截污纳管不彻底、雨污分流不到位;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
督察分析认为,琼中县在推进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态度不够坚决,水务部门推进项目建设缓慢,县城污水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缺乏系统谋划。县发改、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投等部门未能形成工作合力,对污水处理项目把关不严、指导不力、久拖不决,主动担当意识不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