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信息化条例》同时废止。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发展数字经济作出重要部署。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正在成为新时代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力量,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
近年来,海南数字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全省数字经济年产值已超1000亿元。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必要通过数字经济立法,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大力倡导“促进发展、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理念,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快速成长的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为新时代社会发展和产业变革留下足够的创新空间和监管弹性。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条例》不分章节,共四十条,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实际,突出“海南特色、创新突破”,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涵盖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要素、政策保障、附则等7大板块,在以下几个重点方面作出了规定。
(一)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按照统筹通信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国际通信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等方面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明确各部门对数字基础设施用地、用林、用海、用能给予支持,推动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下转A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