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协办了以“推进区域海洋经济互联互通”为主题的RCEP区域海洋经济青年对话。与会专家围绕“区域海洋经济互联互通中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角色与作用”“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枢纽作用务实推进区域海洋经济互联互通”等进行交流,并提出具体建议。
打造RCEP区域海洋经济互联互通重要枢纽
适应中国-东盟海洋经济互联互通的共同需求。2023年,中国、东盟的对外贸易中分别有94%、60%以上通过海运实现;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中有65%通过海运实现。在此背景下,要以互联互通实现中国与东盟海洋经济优势互补,合力打造经济增长的“蓝色引擎”。
发挥海南地缘、政策优势,打造区域海洋经济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参照新加坡,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成为区域海上贸易以及物流的中心和枢纽。
在高水平开放中助力形成“合作引领治理”新格局。适应东盟国家蓝色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蓝色经济合作原则,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扩大区域海洋经济合作与海上共同利益,以此增进合作共识,排除域外因素干扰,在推进海洋经济互联互通中走出一条“以合作引领治理”的新路子。
推进海南与东盟港口“硬联通”“软联通”
促进重点港口间合作,共同打造区域性航运枢纽。选择与区域内重要港口建立姊妹港,联合开展船舶检修等业务。积极参与RCEP地区的港口合作,并以此提升港口贸易的相互依存度。适应第五代港口发展特点,建立以港口为核心枢纽,构建端到端的“航运+港口+物流”立体互联互通和新型港航贸一体化生态圈。
以标准对接为重点促进海南与东盟港口间“软联通”。加强与东盟国家港口的对接,打造连接两个市场的航运枢纽港。加强港口运营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协调,确保政策稳定和标准统一;建立共同的服务标准,不仅涵盖基础设施,还应涉及服务、IT系统、技术规范等多个领域。
依托中国技术优势推进区域内港口数字化改造升级。通过智能技术提升港口服务效率。通过利用物联网技术,提高物流效率。
以海南为先导推动共建中国-东盟港口联盟。在自上而下推动的同时,更加重视自下而上。例如,发挥企业、智库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召集相关港口开展技术层面的合作对话,积极开展港口联盟的政策规划和机制设计。
以邮轮旅游互联互通为重点推动构建旅游经济合作圈
推动向东盟海洋旅游市场的单边开放。支持国内及东盟企业开发以面向国内消费者为主的邮轮旅游航线和产品,主动同东盟国家分享我国邮轮旅游消费大市场。
持续加密海南与东盟间邮轮旅游航线。用好“支持开通环海南岛和跨国邮轮旅游航线”等政策,支持邮轮公司增加互为母港和多母港航线操作,覆盖更多访问港客源腹地。
合作开发具有竞争力的邮轮旅游产品与服务。海南可在邮轮旅游领域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合作,以邮轮旅游为抓手,构建并延伸相关上下游产业链。利用海南北部丰富的自然风光,尤其是珊瑚礁三角区独特的自然资源,开发与加勒比和西太平洋等旅游目的地差异鲜明的邮轮旅游产品。
以扩大免签为重点提升邮轮旅游便利化水平。充分利用海南免签政策,拓展邮轮市场的客源渠道。率先实行RCEP成员国邮轮入境互免签证政策。
加快形成更加开放的邮轮产业支持政策。争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现沿海运输权的部分开放,允许中资方便旗邮轮试点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吸引企业积极开发邮轮旅游产品;对经营海上游业务或者多点挂靠业务实行备案制,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以海洋牧场为重点构建区域海洋渔业产业链供应链
自主推动海洋渔业向东盟的单边开放。开展与东盟间渔业捕捞、水产技术交流、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重点强化海水养殖合作,依托我国资本与技术,探索合作发展生态型、高产值深水网箱以及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等。制定实施对东盟海产品的扩大进口计划,打造面向东盟的海产品进口基地。
以海南为基地推动与东盟共建海洋牧场。加快推进海洋牧场项下的自由贸易进程,积极推广中国先进技术,拓展海洋渔业领域的更大空间。可在非本土、非本海区域,由海南企业在东盟国家设立海洋牧场或养鱼园区。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与RCEP规则叠加,共建渔业产业链供应链。依托“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政策与RCEP经贸规则,率先在海洋渔业领域建立统一技术标准,逐步构建面向东盟的海洋渔业产业链供应链和管理制度。
支持企业建立区域海洋渔业合作园。鼓励我国渔业龙头企业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等在海南设立海上区域蓝色经济产业园,吸引相关国家和地区在园区内开展种质资源培育、渔业精深加工、技术技能培训等业务。
以可再生能源为重点助力区域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
合作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适应东盟需求,率先推进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保护、可持续养殖捕捞业、海洋环境污染治理、防治海洋垃圾等领域的合作。
共同推动海洋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打造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推动技术创新,逐步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
合作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探索缩短RCEP框架下海上风电涉及的原材料、高级技术设备和关键零件的“零关税”过渡期,推动形成集风电机组研发、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检测认证、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于一体的海洋风电产业链。发挥企业作用,推进海南与东盟国家在海上氢能源合作、政策对接;谋划一批以低碳制造、海洋新能源绿色开发为主题的跨境海洋科研技术平台和海洋产业合作园。
合作建立区域性蓝碳交易市场。深入推进蓝碳国际研究,探索研究区域碳汇交易规则,为海洋生态价值的实现探索现实路径。积极吸引更多国际金融资源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海南汇聚,建立面向东盟的蓝碳交易市场。
(整理/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乐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