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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将“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大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大类,并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等2种商品;第三,在“平板电脑”大类中增加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1种商品。
“三个优化”是指此次调整有3项内容,对政策进行了全新的拓展和延伸——
一是允许6类国内商品在离岛免税店免税销售。《公告》明确,允许服装服饰、鞋帽、陶瓷制品、丝巾、咖啡、茶等6类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二是扩大政策适用人群,将离岛免税政策享惠对象扩大到涵盖离境旅客。《公告》明确,允许离岛且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政策,这些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
三是岛内居民一年内一次离岛可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商品。《公告》明确,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允许其在本自然年度内不限次数购买化妆品、香水、服装服饰、箱包等15类“即购即提”商品。
据介绍,2020年至2025年8月,海南离岛免税累计销售额达2069亿元,是2011—2019年累计销售额的3.8倍;目前海南离岛免税销售规模在全球免税市场的比重已超过8%;从2018年到2024年,离岛免税销售额年均增速接近30%。离岛免税购物已成为海南自贸港的“金字招牌”,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旅游消费提质升级作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