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6年01月09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出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新规
超15年电梯为老旧住宅电梯

  本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美如)近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海口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隐患整治、投诉处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全市超过15年的“高龄电梯”卡点堵点问题进行疏通,旨在推进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整治工作,减少电梯故障和防范电梯事故。

  《工作指引》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超过15年的住宅电梯,将被明确为老旧住宅电梯。针对这类常面临设备老化、故障率较高等问题的电梯,《工作指引》划定了建议开展安全评估的情形,近一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因设备老化或质量问题被查实投诉、举报3次以上,或困人故障达3次以上的电梯,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面评估。此外,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且整改难度大,或业主与管理单位就隐患处理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时,也可以启动评估,评估机构将组织专家组出具包含风险等级和整治建议的评估报告。

  在隐患处理上,《工作指引》坚持“零容忍”原则。经检验检测发现隐患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必须依法组织整治,存在严重隐患的需立即停止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运行,需完成整改后方可恢复使用;自行检测发现的问题,也需依法及时整改,杜绝“带病运行”。

  为及时解决电梯故障和隐患问题,《工作指引》还建立了完善的投诉处置机制。居民遇到电梯故障,可直接通知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若管理单位拖延检修影响出行,业主可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也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住建部门将依法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做好电梯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市场监管部门则对“带病运行”、违规检修等行为依法处理,形成完整的监管闭环。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牢记嘱托 担当作为 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新海垦
   第005版:中国新闻
   第006版:世界新闻
   第007版:文化周刊
   第008版:文化周刊
三百余件东坡珍贵文献入藏海南东坡主题图书馆
超15年电梯为老旧住宅电梯
蜈支洲岛接力三亚“爱Lu”文明旅游微笑服务
凝聚琼港澳青年力量 共绘自贸港建设“同心圆”
我省开展禁塑重点环节专项打击攻坚行动
我省45人荣膺“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
我省发布寒冷三级预警
“新农人”智创甜蜜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