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12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袁宇)2月12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经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卢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卢维开除党籍处分;由昌江黎族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