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华
政绩观集中体现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衡量其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深刻阐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进入新时代新征程,面对“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任务,面对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时代要求,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立足客观实际、遵循发展规律,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以唯物主义为根基
锚定正确政绩观的客观前提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中体现,为正确认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实际”是独立于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是确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当前,个别地方存在的“数字注水”“盆景项目”和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等乱象,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作祟,其思想根源在于背离唯物主义立场,颠倒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他们或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客观实际之上,盲目追求规模大、速度快、场面足的短期效应;或是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等因奉此,无视地方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差异,导致“上下一般粗”的形式主义;或是墨守成规,对新形势新变化视而不见,最终脱离实际、劳民伤财,与施政初衷南辕北辙。
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出真绩实绩,必须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一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领导干部必须摒弃官僚主义的作风,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街巷,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将科学的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前置程序,确保各项部署建立在对实际的精准把握之上。二要准确把握“实际”的丰富内涵。“实际”并非单一的地理环境或经济数据,而是由社会发展阶段、主要矛盾变化、群众真实诉求、历史文化积淀、资源禀赋条件等构成的复杂有机体。各地实际千差万别,树政绩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真正的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领导干部需系统梳理本地发展的优势与短板,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规划,避免以偏概全、简单化决策。
以唯物辩证法为精髓
激活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智慧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要求人们以联系、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规律作为事物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要承认客观实际的存在,更要深入探求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主动作为。
这要求领导干部重点把握好三大规律。一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善于抓主要矛盾与统筹兼顾。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谋划各项工作的逻辑起点。领导干部既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任务,破解科技创新、城乡融合、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瓶颈问题,也要统筹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协调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安全、局部与全局的平衡,避免陷入“单打一”的被动局面。
二要遵循质量互变规律,处理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事物发展是量变积累到质变的过程,政绩创造既需要立足当下、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显绩”,也需要着眼长远、夯实发展基础的“潜绩”。领导干部既要培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杜绝追求短期政绩的浮躁心态,把精力投入到教育、医疗、生态保护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中;也要保持“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条件成熟时主动推动发展实现质的飞跃,始终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不超越阶段、不急于求成。
三要践行否定之否定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与稳中求进相统一。事物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前进道路必然伴随曲折与挑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鼓励在尊重规律前提下的改革创新,支持干部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勇于试错,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瞎折腾”,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避免因盲目冒进导致资源浪费与发展受挫。领导干部需在总结经验教训中深化对规律的认识,以辩证思维看待改革中的问题,做到既锐意进取又脚踏实地。
遵循好上述三大规律,关键是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把握规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唯有在遵循普遍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探索特色发展路径,才能避免“一刀切”的教条主义。
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路径
确立正确政绩观的检验标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目的,更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从实际出发”是认识客观世界的起点,“按规律办事”是运用理性认识指导实践的过程,而政绩的最终成效,必须交由实践检验。以实践为评价标准,推动正确政绩观从理念到实践的完整转化,是防范政绩异化的关键保障。当前,政绩评价中存在的“唯上论”“唯指标论”等错误倾向,本质上是背离实践标准的表现。“唯上论”将领导满意作为政绩的标尺,忽视群众需求与实际效果,导致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脱节;“唯指标论”则过度依赖GDP增速、项目数量等显性量化指标,无视发展质量、生态成本与民生福祉,甚至催生数据造假等乱象,脱离实践检验与群众认知,最终沦为形式主义的空谈。
以实践为标准检验政绩,关键看四个维度。一是是否推动社会进步,即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完善与综合国力提升,为国家事业发展注入持续动力;二是是否解决实际问题,即是否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破解发展中的堵点难点,让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群众;三是是否增进人民福祉,即是否聚焦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四是是否经得起历史检验,即发展方向是否对头,发展战略是否正确,能否处理好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避免透支未来发展潜力。
落实实践标准,需构建系统性保障机制。一是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权重,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推行重大项目跟踪评估与后评价制度,避免“以GDP论英雄”的单一导向;二是强化群众监督评议,把为民办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扩大群众在政绩评价中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三是建立纠错容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决策及时纠偏,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区分先行先试中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错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辩证法与认识论的深邃智慧,是筑牢正确政绩观的哲学基石。新时代新征程,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与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广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将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全面掌握客观实际的真实情况;深刻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以辩证思维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始终以实践、人民、历史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浮躁心态,聚焦群众需求与发展大局,时刻保持对客观实际的敬畏、对发展规律的遵循、对实践检验的坚守,如此才能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实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系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