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王丹丹、蒙良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秦晴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夏伟伟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颐龙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尹茂平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程序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
姜国强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钱冰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梅华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秦晴、程序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钟鸣亮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慧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康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德雄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