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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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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启动“三车”整治
龙华区开始办理旧车回收手续
  海口市认真做好机动(含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三车”的整治宣传教育工作。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 (记者柏彬 特约记者陈安宇)为解决中心城区道路拥堵和道路交通乱象,今天上午,海口市龙华区在金宇街道办事处全面启动“三车”整治,辖区志愿者们纷纷到“三车”集中处,散发宣传资料,进行文明交通劝解。   今天在坡博市场门口,经常有一些“三车”在这里等客,不但堵塞了交通,而且容易发生事故。志愿者们一一耐心地进行了疏导,并提醒大家要讲文明。   据了解,为创造文明、畅通、平安、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增强市民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海口市从今年11月15日至2012年1月23日,共分3个阶段开展“三车”整治。   龙华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龙华区政府核实了辖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情况,登记造册。金宇街道办辖区内本地居民的“三车”约有20辆,其他拉客性质的“三车”有60辆。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海口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置换条件的车主,应当自2011年11月26日至3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购车发票(如车主不能出具购车发票的,须由所在区残联、镇街道出具证明给予证实)并随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到所属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办理置换手续。各区按街道(乡镇)分批分期组织残疾人车主到指定置换车场地进行集中验收,办理回收旧车(旧车要完整能正常行驶)手续。以便符合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置换条件的车主随带回收旧车手续和车辆到各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办理新车申领手续,交回非标准的旧车,领取符合标准的新车。   龙华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三车”车主,从12月1日起,海口市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违法入市、非法营运、无照营业、无证驾驶及无行驶证、无号牌上路的“三车”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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