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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地标建设不能“拍脑袋”决策

  “十一”前,住建部在其官网上通报了对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的调查情况,认为巨型关公雕像违反了《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而水司楼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打造“文化地标”,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地方特色风貌,弘扬传统文化,本是好事。问题的关键在于,打造“文化地标”,是否经过了充分论证?从审批到建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当地的文化特色、有利于文化传承和弘扬?是否符合当地的财力和需求?

  上述被点名的两处地标,巨型关公雕像曾号称是“全球最大关公像,耗资15亿元”,但有媒体报道,其并未获得规划许可,去年被荆州市城管委认定为“违法建设”;而水司楼所在的独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当地相关领导盲目举债,打造所谓“天下第一水司楼”,最终导致工程烂尾,一批官员被查处。

  打造“文化地标”,如果贪大求洋,追求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有钱要建、没钱借钱也要建,显然偏离了正常轨道。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的地区,把几亿元、十几亿元投入当地更急需的公共服务、民生工程上,无疑更能为当地百姓造福,更能为当地政府形象加分。

  (摘编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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