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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3日通过制裁伊朗新决议,以惩罚伊朗拒不暂停铀浓缩活动的立场,并督促伊朗早日执行安理会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相关决议。
这是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通过的第三份制裁决议,与先前两份决议相比,新决议适度加强了制裁力度。
新决议草案由英国、法国和德国提出。安理会当天以14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这一决议草案。
新决议加大了对伊朗的制裁力度,扩大了对售往伊朗物资的禁运范围,将军民两用物资列在了禁运单上。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3日表示,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通过新决议的目的不是惩罚伊朗,而是为了推动激活新一轮外交努力。中方希望安理会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相关决议得到认真、全面执行。
根据联合国先前的制裁决议,伊朗一些涉及核计划的公司和个人已遭到冻结财产或限制旅行等惩罚性措施。新决议要求各国冻结另外12家伊朗公司的资产,以及对数个涉及核计划或洲际导弹计划的伊朗人实施旅行禁令,还要求各国对数名伊朗人“保持警惕”,如果这些伊朗人到国外旅行或途经某个国家,当事国要向相关机构报告。美联社说,新出现在制裁名单上的个人大多数是技术人员,但其中也包括伊朗革命卫队一位少将。
决议授权各国检查怀疑装有禁运物资的伊朗空运公司和伊斯兰航运公司的运输工具。
新决议还呼吁各国在向伊朗提供出口信贷、担保或保险时要“保持警惕”,还要对在伊朗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对伊朗国家银行和伊朗出口银行“保持警惕”。
安理会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决议通过90天内就伊朗执行决议情况递交报告。新决议说,如果伊朗未能按照安理会要求暂停铀浓缩活动,安理会将“采取进一步适当措施让伊朗执行相关决议”。
路透社援引外交人员的话说,与先前的两份制裁决议相比,新决议适度加强了制裁。
制裁决议通过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六国外长发表联合声明,重申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的大门依旧未关。
六国外长在声明中说,六国2006年提出的解决伊核问题一揽子方案依然有效。
马震(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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