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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6日讯 (记者袁锋)记者今天从省人劳厅获悉,我省今年将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连续3年每年招募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国内其他一些地区已经在2年前陆续开展。我省规定,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生活、交通补助标准为1000元/月。每年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标准为每项每人100元。
与以往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不同的是,“三支一扶”毕业生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本人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继续工作的,在有空编情况下应优先予以安排,如没有编制也可单独申报增编。这意味着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将获得事业编制。同时,服务期满后就业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据悉,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及上届毕业生。其中应招支教岗位者,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应招支医岗位者,须是医疗卫生类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是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和我省有关规定实施的,毕业生服务的11个市县包括五指山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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