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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下放权力,强化海棠湾项目服务
区域内事务管委会做主
  海棠湾路网基础建设工地一片热火朝天。 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
本报三亚6月5日电  (记者王勇)为加快建设发展,三亚市政府下放权力,明确海棠湾管委会是代表三亚市委、市政府开发建设海棠湾的管理机构,全权处理、全面统筹海棠湾开发区域内各项管理事务。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棠湾管委会职能的决定》,管委会人员编制30人,所有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   依决议,今后海棠湾管委会拥有与发改局招商引资相同的功能,将按照海棠湾规划,负责对海棠湾年度计划项目进行策划、包装、推介;负责对海棠湾开发区域内的项目进行招商引资;负责对海棠项目的准入进行审查。   在土地出让方面,由管委会牵头,会同三亚市国土、发改部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国土部门根据供地计划和现时情况组织土地出让,并报管委会备案。在项目规划报建审批问题上,海棠湾管委会对海棠湾规划实施管理,核发区域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   在项目的跟踪服务方面,开发业主获得土地证后,由海棠湾管委会、三亚市发改局和开发业主三方共同签订《项目投资建设风险防范合同》,明确项目开发中的主要时间节点,如确定酒店品牌、方案报审、开工、完成投资过半、竣工、开业时间等,如果延误一律给予处罚。管委会将成立海棠湾工作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周召开主任例会,随时处理海棠湾开发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海棠湾工作进度的一律先免职后调离;对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不能按进度推进一律按《项目投资建设风险防范合同》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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