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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01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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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
大非自愿延期解禁须写入中报
半年报须在8月31日前完成
本报讯  深沪证券交易所6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中,除公司证券投资的情况、公司参股非上市金融企业的情况外,还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追加延长股份限售期、设定或提高最低减持价格等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据深圳商报报道,《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报的披露工作。上市公司无法在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在8月15日前向证交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证交所将自2008年9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其披露本次半年报后复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均衡披露的要求,上交所原则上每日安排不超过50家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半年报;深交所每日最多安排30家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   《通知》强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在本次半年报编制期间对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在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如果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业绩在半年报报告披露之前被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0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通知》要求,在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半年报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在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应密切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然灾害对公司的影响,并在半年度报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部分充分披露导致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的具体因素及影响数据,说明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风险以及下半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风险应对措施。   此外,就中小板公司中报披露事宜,深交所表示,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2008年8月的中小板公司在2008年7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司于交易日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披露当日不停牌。如果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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