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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林伟 实习生陈黛)7月14日下午,记者在海口琼山区人民医院见到了黄女士。她说,由于思念5年前被男友家人送人的孩子,这已不知是她第几次病倒入院。
黄女士说,她今年31岁,老家是保亭农村的。1993年初,16岁的她跟着别人从老家来到海口打工。同年6月,她认识了她现在的男朋友———也就是被送孩子的父亲,4个月后他们就同居了。随后几年,黄女士先后6次怀孕。但因为年纪小、生活条件不好,她6次都做了人流。2003年初,她再次怀上孩子,同年10月27日晚,她在海口一家医院生下了一个男婴。
她记得,孩子的右手长了一个血管瘤,左脚有些内翻。生下孩子后没多久,黄女士经不住男友家人的劝说,跟别人签了份协议。第二天,她的孩子就被男友家人送给别人了。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孩子。
“5年来,我不知道孩子是死是活,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黄女士伤心地说,她多次向男友及其家人打听孩子的下落,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我现在只希望能见到我的孩子,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思念的痛苦了。”黄女士希望,如果有好心人知道孩子的下落,能够联系她。
(报料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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