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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29日讯 (记者黄晓华)今天上午,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将首次审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法规草案,审议《海南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等法规修正案草案。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今天实到53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共进行十九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调查处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批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报告;听取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调整2008年我省万元GDP能耗指标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和省本级2007年财政决算及2008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海南省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本级200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农村土地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辞职案的说明。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省政府副省长林方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6名省人大代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下午,会议分组审议各项议程。本次会议为期3天。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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