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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西安8月28日专电 (记者冯国)陕西省西安市制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将从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发放的奖励金、救助金和独生子女费等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即将实施的《办法》规定了8种收入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的范围。主要包括:由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及荣誉津贴;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费;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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