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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31日讯 (记者程娇)记者昨天从海口市市场物价综合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海口市落实低收入群体各项生活保障制度,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890万元(含物价补贴),此项优惠政策使全市32万人次低收入群体受益。
今年,海口市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93元提高至每人140元;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173元提高到每人220元,以减轻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此外,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海口市2008年财政预算安排廉租房租金200万元,该补贴款下半年将拨付到各区,由各区发放给补贴对象。目前,各区已累计向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39户共2857人,发放了租赁住房补贴金额76.7万元。
据悉,2007年11月,海口市兴建经济适用房388套,2009年将建经济适用房5763套,廉租住房613套,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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