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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垦总局面向全省(不含农垦系统)公开招聘农场副场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省各级党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任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省属国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任职年限计算到2008年10月10日);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省农垦总局属下10个农场副场长。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组织部313室(海垦路38号省农垦总局大院),联系电话:68914887、31665351;
(二)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报考的岗位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农垦改革与发展、农场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知识);
(二)笔试时间:2008年10月2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省农垦总局党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由省农垦总局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五、聘用
按照招聘的岗位职数,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省农垦总局党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提出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组织部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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