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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言快语
□ 王军荣
世界500强企业在京单位,目前超过半数没有工会组织。 (10月15日《新京报》)
早在4年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将一大批包括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在内,长期不按中国法律建工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可是时隔四年,却是“无工会”依旧,“黑名单”没有震慑作用。
据说,这些跨国企业在别的国家都很遵守当地的法律,而且表现都很良好,为何到了中国就换了一副面孔了呢?
让人奇怪的是,我们一边高喊外企不建立工会,一边却对这些外企没有强硬的“动作”。
法律只有被执行,才会被尊重。而要想使跨国公司能够遵守中国的法律,我们必须首先尊重法律。可事实上,我们对外企的违法,真正严格执法的又有多少?在一些官员看来,这些外企带来了可观的GDP增长和丰厚的税源,不可轻易“招惹”。至于建不建工会,谁来维护工人权益,却没多大关系。如此,人家何必急着建立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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