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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昌市头苑村阳光水乡休闲山庄。9条鳄鱼正是从这里出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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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文城10月16日电 (记者吴棉)10月13日,文昌市阳光水乡休闲山庄非法养殖的9条鳄鱼趁洪水暴涨出逃,给当地群众生产财产造成安全隐患。今天,省野生植物保护中心负责人提醒说,这次给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的企业和人们敲响警钟,非法养殖野生动物行为要不得。
鳄鱼出逃事件时有发生
2007年4月,广西北海市一名二年级学生在一个歇业的鳄鱼池玩耍时,被成群饥饿的鳄鱼吞食,情状惨不忍睹。
2004年10月,一条重达100公斤的大鳄鱼窜到澄迈老城大场村的农田里追食4头耕牛,并袭人,最终被当地农民抓获。今年9月19日晚,我省澄迈县老城镇南泰鳄鱼湖动物园内,1条鳄鱼逃窜到附近的大场村一水塘里。后被民警开枪击毙。除南泰鳄鱼湖鳄鱼出逃外,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内补村村民今年已经不止一次在该村附近的小河里发现鳄鱼,长度从50厘米至1米不等。
省野生植物保护中心专家说,对于鳄鱼出逃,能够尽量捕抓回来更好,活抓后将其送入动物园养殖,不能活抓再考虑捕杀。这位专家表示,鳄鱼产卵量和成活率都很高,一旦逃逸在野外形成种群,很容易破坏当地的生物链结构,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驯养野生动物有严格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关部门审批的鳄鱼养殖场有8个,共养殖鳄鱼4万多条。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负责人说,需要养殖野生动物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林业局审核,条件符合驯养繁殖要求后,再送到国家林业局审批,获颁发的《海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后才能养殖。
据介绍,鳄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国家对于鳄鱼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工作分属林业部门和渔业部门共同管理。国家林业局2003年发布了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暹罗鳄等3种鳄鱼位列其中。
《通知》明确,这54种物种的驯养繁殖,须依法具有驯养繁殖资格,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规范管理,防止非法猎捕、走私来源的野生动物借驯养繁殖之名混入市场。有企业需要向有关监管部门确保养殖场地、池、笼及运送工具等设施的安全牢固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真实的养殖生长、繁殖、死亡及销售登记档案,确保养殖存量准确无误等。
堵住非法养殖漏洞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负责人说,对于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的企业或个人,非法驯养,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就是依法没收。前段时间,该中心对全省养殖鳄鱼的企业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三亚个别企业的员工因为工资、资金等原因,将小鳄鱼苗偷出来卖给附近地区群众养殖。该中心已经要求当地林业部门对此进行清查,依法没收群众非法养殖的鳄鱼。
一位政府公务员说,鳄鱼出逃事件折射出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管理无力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有群众建议,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里增加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植物造成伤人后果处罚的条例,增加具体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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