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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21日讯 (记者卓上雄)海口市将从2009年1月1日起调高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封顶线,其中连续8年以上参保的居民最高可获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额,较现行标准大大提高。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政府获悉的。
今天上午,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封顶线的方案。
据此,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参保居民享受到更多实惠,提高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海口市决定对现行的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行调整。
调整主要集中在基本封顶线的规定上,调整后的新标准确定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连续参保8年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按照现行的标准,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基本封顶线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仅2万元,连续3年以上参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3万元,连续6年以上参保最高支付2.6万元,连续8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市人劳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测算,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在封顶线限额提高后,对统筹基金安全运行没有影响;若今后调整待遇支付比例,基金运行仍然安全。海口居民医保待遇支付较低,住院统筹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只有36%,与国家劳动保障部要求的50%还有较大差距。考虑这一因素,在今后的政策调整中,待遇支付标准还应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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