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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1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王校彬)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给我省安排2132万元环保专项资金,其中,2008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1500万元,2008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预算632万元。
据了解,2008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具体项目包括乐东黎族自治县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博鳌区域(万泉河琼海段)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以及海南高位池养殖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等。
2008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海口市大致坡镇大园村、儋州市南丰镇下加丁村、东方市感城镇感南村、万宁市龙滚镇文渊村、文昌市锦山镇仕头村、屯昌县枫木镇市坡村等共10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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