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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3日讯(记者卓上雄)海口港二期深水泊位主体工程临时使用论证会今天下午在海口举行,与会专家认为其主体工程及装卸设备投入临时使用切实可行并提出意见。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标志着海口港二期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已能进行简易投产。
论证会上,项目业主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就码头建设及生产准备情况进行了汇报。
据介绍,海口港二期工程位于海口港秀英港区一期工程北侧,是我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7. 8亿元,建设期为3年。工程设计吞吐能力为集装箱45万TEU/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个3万吨级(结构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过渡段、护岸工程、设备安装、港池、航道、客运中心、助航灯标、变电站、给排水、消防、环保工程、供电照明、道路堆场、仓库、综合楼、地磅等。
自2006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以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6.7亿元,完成总投资的86%,其中今年11月完成投资3830万元。在多方的支持与配合下,工程主体已于今年年10月完工并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两台大型岸边集装箱装卸桥也已安装调试完毕。项目正进行后方堆场铺设和相关构筑物施工建设。
预计,海口港二期工程将于明年5月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
专家组认为,主体工程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主体工程及装卸设备经法定单位鉴定质量合格,助航标志、前方消防等安全设施已同步建设,并办理交工手续,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基本完善,主体工程及装卸设备投入临时使用是可行的。
同时,专家组也对主体工程投入临时使用提出了必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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