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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16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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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海南特别立法权优势,代表建议—
出台适合省情的《劳动合同法》细则
本报海口1月15日讯 (记者范南虹)金融危机对我省民营经济造成了一定冲击,使不少中小企业面临生存难题。如何才能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就业的目标?省人大代表陈琼月提出尽快出台我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保障中小企业发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陈琼月向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递交了一份建议,建议说我省经济类型以非公经济为主,而中小企业又占了较大比重,这使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实施执行难以跟进。陈琼月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中没有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历史性、复杂性及其用工的特殊性,没有给企业一个过渡和改进的适应期,造成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负担突然加重,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法,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紧随着金融危机到来的冲击,更使大多中小企业面临着生存压力,劳动者就业问题也成为当前难题。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成效已成为保障中小企业发展、保障劳动者就业的关键环节。   因此,基于我省的经济状况和目前的经济形势,陈琼月建议:积极发挥特区特别立法权优势,尽快出台一个适合本省省情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健全协调机制,给企业一个宽松的缓冲期,让企业更有利的发展。企业效益好、增长快,劳动者有所得,这样才能真正有力地推动就业,保障劳动者利益。   陈琼月建议,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应当在用人主体的范围限定上、细则的适用范围上做出明确具体的划分,并根据中小企业的用工特点有序地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季节性和临时性雇员分类推行比较灵活简明的合同制度,为企业在规避风险、减轻压力方面做出努力。       陈琼月还建议,根据我省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居民消费水平,对劳动保险在缴费的基数、费率和方式上做出适度调整,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使之接近我省的经济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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