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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16日讯 (记者单憬岗)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批。该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20000吨,其中医疗废物1000吨,服务年限为20年,概算总投资为13298.15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国每个省份都要有一个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行业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每年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医疗废物3000多吨。
通过省发改委审批的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将落户昌江黎族自治县,占地面积486亩,主要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成后,主要对全省范围内的医疗垃圾、易燃易爆废品、放射性物质、废弃塑料和重油等污染较为严重的物质进行处理,被处理过的物品可重新投入使用。处置中心对全省工业危险废弃物进行无公害处置将采取3种方式:一是综合利用,其针对的对象是矿物油、铅酸电池、电子废物等。二是焚烧,处置对象是医疗废物、农药等。三是安全填埋处置,处置的对象是高汞电池等,将作为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填埋。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海南省惟一可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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