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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
《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指出,干部下访主要采取统一组织和分散组织两种方式。统一组织是指中央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开展下访工作。分散组织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立足解决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适时组成下访工作组,由本部门负责同志带领开展下访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把干部下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一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分散组织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意见》指出,干部下访的工作方法是:以推动落实信访工作原则为重点,坚持面上推动与重点推动相结合,解决问题与研究政策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帮助指导与锻炼提高相结合。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以下方法:一是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带案督办,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协调推动及时解决,以此推动地方的信访工作;三是座谈走访,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走访基层干部和群众,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指导工作;四是驻点指导,组织下访干部到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驻点,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五是调查研究,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查原因、找答案,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指出,要规范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法: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死面;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及时准确和全面有效地收集信访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意见》指出,要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措施:一是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及时协调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三是整合工作资源,及时就地化解。四是确定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化解。五是下移工作重心,督导督办化解。要建立健全对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合督导和挂牌督办制度。六是健全完善政策,注重从源头化解。七是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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