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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8日讯 (记者邱大军)今天下午,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主任会议,专门研究审议对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报告反馈意见。
此前召开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已对上述两项报告进行过专门审议。今天的主任会议就如何全面、准确反映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有效促进政府改进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主持会议。主任会议成员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陈国舜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针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任会议建议向省政府提出六个方面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针对国道、省道、市内公路一些路段仍然存在限速太低的不合理现象,省人大常委会建议政府抓紧整治,使限速管理符合道路通行的实际情况;针对海口市市区摩的屡禁不止,电动自行车缺乏管制措施等情况,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加大对非法摩的的管制力度,尽快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针对城市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差距很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很不健全, (下转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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