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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旅游车多为挂靠车辆。
本报记者 苏建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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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7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挂靠经营车辆将退出市场,大型旅游客运企业将唱主角。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交通厅今天下午召开的推进旅游客运公司化经营座谈会上获悉,我省正按“大公司进入、大企业运作、公开招投标”的基本思路,启动旅游客运公司化经营,改变旅游客运行业发展方式,规范旅游客运市场,以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
鼓励大公司进入旅游客运市场
据介绍,省交通主管部门将以近几年全省现有市县际旅游车经营期届满退市的契机,按照“大公司进入、大企业运作、公开招投标”的基本思路,通过运力重新许可、发放政府补贴及给未到报废期提前更新的旅游车重新许可相适应的班线等优惠政策,鼓励大公司进入旅游客运市场。
省交通主管部门将采取对现有挂靠车辆进行全资收购或股份制改造、新增运力实行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培育几家颇具规模的公司化经营的大型旅游客运企业。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管理规范的旅行社组建旅游、交通一体化的旅游客运企业。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底前全面清理完挂靠车辆,形成经营主体明确、产权清晰、管理规范、服务标准、满足国际旅游岛需要的旅游客运市场新格局。
加快旅游客运企业的公司化改造
按旅游客运企业的公司化改造的总体思路,我省将加快现有旅游客运企业和挂靠车辆的公司化改造步伐。现有12家公司或者通过整合重组后的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经道路运输机构审查,上年度公司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达到AAA级的,可以对2009年12月31日以后到经营期的现有挂靠车辆进行收购。
一是公司净资产达到3000万元以上;二是现有挂靠车达到400辆以上,有相应的自有经营场所及停车场(租赁场地租赁期限不少于6年);三是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调度、统一财务管理、营收统一结算,统一喷涂公司的标识和省运管部门统一的旅游车标志。对收购的车辆和重新许可的车辆,严格实行公司化管理;四是公司承担所有车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社会稳定的全部责任。
另外,我省鼓励旅行社等有实力的公司,采取全资收购2009年12月31日以后到经营期的现有挂靠车辆的方式,组建大型旅游客运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
对不愿参与公司化改造的现有旅游客运企业和挂靠车辆,经营期满后,收回旅游客运经营权,其车辆无条件退出旅游客运市场;对收购现有挂靠车辆的旅游客运企业,政府按客运车辆剩余经营期给予企业和被旅游客运企业收购的挂靠车辆一定的补贴。
(更多报道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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