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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21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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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工时”不是法律“橡皮筋”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月18日宣布:深圳于本月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单位成功通过劳动部门审批获准实施该工作制,此次一并纳入该范畴的还有此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5月19日《广州日报》)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几乎天然处于弱势地位,旨在推行“弹性工作、弹性休息”的不定时工作制,在某些不良用人单位看来,很容易变成此松彼紧无限制盘剥工人劳动压缩其休息空间的“橡皮筋”。在标准工时制度尚且不时遭到挑衅的现实背景下,劳动者似乎更加有理由担心,充满弹性的不定时工作制会成为羁绊自身权益的枷锁,并由此产生深深的忧虑。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并不在乎工作时间是否应该确定,而是更加关注于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在不确定权益是否能够得以保障的前提下,“弹性工时”被很多人视为一道枷锁;然而在确保权益能够得以保障的前提下,“弹性工时”甚至不免被众人幻想为一种“福利”———如此耐人寻味的态度,似乎值得引起劳动部门的足够重视与积极回应。   不定时工作制不等于无保障工作制,劳动部门只有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拓宽劳动者的维权渠道,才能在公平博弈的基础上实现“劳资双赢”。   □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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