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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11日讯(记者袁锋)6月13日我国将迎来第四个“文化遗产日”,今天,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表彰、颁证、授牌电视电话会,我省一批单位和个人获评先进。
会后,我省为有关人员举行颁发证书仪式。我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村民容亚美(黎族)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陈佩、黄家近、黄翠玲获评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海口市群众艺术馆获评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
文化部日前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省5人榜上有名,他们是五指山市的刘香兰(女,黎族传统纺染织绣)、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王女不大(女,黎族民歌)、省琼剧院的王英蓉(女、琼剧)、海口市的陈育明(琼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黄运英(黎族树皮布制作技艺)。今天在仪式上为传承人代表陈育明颁发了证书。自2007年至今我省共有11人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为鼓励支持开展传习活动,文化部每年将对传承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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