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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限塑令”实施一周年了,我省高于国家标准的“限塑令”也实施半年多了。6月9日-11日,省人大组织队伍前往海口、文昌、万宁、屯昌、儋州的各超市、市场暗访,发现超薄塑料袋依然大行其道,合法生产“厚袋”的企业却举步维艰。
去年5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限塑法规》),并宣布于去年10月1日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可以有偿使用的塑料袋标准厚度为0.030毫米以上,远高于国家规定的0.025毫米以上的标准。但是,海南日报记者跟随暗访组采访却发现,《限塑法规》难以落到实处,尤其是在农贸市场、流动摊贩、个体小商店等处,几成一纸空文。
农贸市场:
超薄塑料袋随手可取
暗访组在儋州市万福市场、屯昌县水口市场、万宁市综合农贸市场、海口市大英山农贸市场发现,超薄塑料袋随手可取。摊主将塑料袋挂在摊位旁边,或者摊位上方,有人来买菜买肉,称好后,随手取下塑料袋装好递给顾客提走,并不收取任何塑料袋的费用。
暗访组在这些市场也发现,各市场都有环保塑料袋的销售点,但市场摊贩们使用的仍然是超薄塑料袋。对这种现象,摊主们都有自己的看法,其中海口市大英山农贸市场一位卖小菜的摊主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她说:“我们这里经常有工商部门的人来检查是否使用环保塑料袋。可是超薄塑料袋就是便宜,一个只有二三分钱,而环保塑料袋一个1角多钱,我们卖一把菜,好的可以赚一二角钱,少的只有几分钱,当然要考虑成本了。”她承认,塑料袋的滥用确实是个大问题,“我们也知道影响环境,你看市场里到处都有随手丢弃的塑料袋,不美观又不卫生。” 她认为,要杜绝超薄塑料袋一定要从源头抓起,没人生产了,也就没人使用和销售了。
记者在儋州一环保塑料袋销售点了解到,由于摊主和市民仍然坚持使用超薄塑料袋,她去年购进的环保塑料袋至今还有40多扎销售不出去。“薄的还是比厚的好卖。”
超市:
一次性塑料制品仍在销售
暗访组每到一地,都会到当地有代表性的超市检查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情况。暗访组发现,超市都采用了环保塑料袋,但有多家超市执行的是国家标准,也就是使用的是厚度为0.025毫米以上的塑料袋,而不是我省规定的0.030毫米以上的塑料袋。而这些塑料袋生产厂家是安徽桐城和广东中山市的,并不是我省塑料制品企业生产的。
但是,一次性塑料制品仍是超市货架上的常见物品。在儋州市来客隆超市、百佳汇超市,暗访组发现了许多一次性塑料制品,不仅量多,而且品种丰富,有塑料杯、碗、碟、盘等,而这些都是《限塑法规》禁止销售的。
超市负责人表示,对这些规定并不知情,既不知道禁售一次性塑料制品,也不了解我省关于塑料袋厚度标准的规定。他告诉海南日报记者,并没有相关部门前往超市进行宣传和检查。海南日报记者随即向跟随暗访的儋州市工商局李志慧求证,她回答:“也许这个法规是我省刚制定出来的,还不了解。”海南日报记者立即向她指出,该法规已于去年10月1日施行,并且明文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进行监督检查。”听记者如此说,李志慧不再回答记者提问,掉头扬长而去。
在五个市县暗访了10余家超市,暗访组发现,仅有海口大润发超市没有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向顾客有偿提供的塑料袋厚度为0.033毫米,符合我省规定的标准。
生产厂家:
合法生产亏本经营
暗访组还到海南天人降解塑料制品生产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经营维艰,每月都要亏损几万元。
“如果我们公司也生产薄塑料袋,肯定能在市场中取胜。”公司总经理胡智功认为,政府没有为环保塑料袋生产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
“我们公司按照省标准生产的环保塑料袋成本不仅比超薄塑料袋高,而且比外省企业生产的环保塑料袋也高,自然难以更好地占领市场。”胡智功告诉暗访组成员,没有施行《限塑法规》之前,公司每月可赚10多万元;施行《限塑法规》之后,销量大减,公司每月亏损5万多元。胡智功说:“根据公司的运营成本,每月至少要销售100吨塑料袋才能持平,但现在公司每月销量仅有60吨左右。我们一直在苦撑,在等待政策的转机。”
胡智功认为,《限塑法规》虽然对塑料制品的使用实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法规的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执法也不认真,致使合法生产企业难以与不合法企业抗衡,以致无利可图,出现合法生产却亏本经营的惨淡局面。
(本报海口6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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