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06月2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组织集体替考该当何罪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有群众向记者反映: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考时,连云港赣榆县罗阳中学强迫在校初二年级尖子生100多人集体替考。被替考的都是初三年级成绩很差或者已经辍学的学生。   各种各样的考试舞弊现象时有耳闻,但赣榆中考集体替考事件不一样的作弊动机与背景,更值得深入剖析与审视。     过往的高考集体替考事件,虽然有着中介组织、案件组织者甚至犯罪团伙的身影,但参与其中的替考者,几乎都是成年人,已经具备独立的完全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全责。然而赣榆中考集体替考事件却有所不同,参与替考的100多名在校初二年级尖子生,都未满18岁,替考也并非出于他们的本意,而是被学校老师强迫。   学校为什么要弄虚作假组织集体替考呢?据说是因为初中阶段教育属于义务教育,上级对学校升学率和辍学率都有要求。为了保障学校考核顺利过关,所以就有了组织替考的动机。难道学校领导和老师们不知道,这将会给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因此,家长与社会有理由质问赣榆县罗阳中学:有了这等造假的土壤,你们会培养出什么样的苗子?组织初中生集体替考,该当何罪?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时 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 澄 迈
   第004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5版:广 告 专 页
   第006版:评 论 观 点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财经新闻 综 合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专 题
   第011版:财经新闻 股 市
   第012版:世界新闻时 局
   第013版:世界新闻 综 合
   第014版:网 事 热 点
   第015版:娱乐新闻 综 合
   第016版:房地产周刊
捕后无罪可获国家赔偿体现人权进步
国土部称地价占房价23%
官员“车贴”如何发放才更合理?
老师将家改成公寓逼学生高价入住
真实是统计数据“不打架”的前提
笑 别 丁 聪
多少去留南洋风
《风从南洋来》汇评
组织集体替考该当何罪
文坛怪侠符浩勇